关于交易所申报费、异常交易规则变化的提醒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以及广期所最新发布的关于申报费收取、异常交易行为认定的相关通知(相关通知名称及发布时间见附件一,具体通知内容可查阅交易所网站公告或我司网站转发交易所公告),各商品交易所对申报费收取以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并自交易日2024年10月25日(即自然日2024年10月24日晚上夜盘)时起开始实施。
请您及时了解相关规则的变化,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您开户业务部联系咨询。同时,我司也将根据各交易所最新的申报费规定,在系统中增加对相关品种、合约实行申报费盘中预冻结。
特此通知。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