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2024年11月各期货交易所期权合约到期日如下表:
期权到期日 |
交易所 |
期权标的 |
合约月份 |
2024年11月7日 |
大商所 |
豆二b2412 |
2412 |
豆油y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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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粕m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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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醇eg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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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i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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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l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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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油p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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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乙烯eb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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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pg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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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pp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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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氯乙烯v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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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期所 |
工业硅si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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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锂lc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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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
郑商所 |
甲醇MA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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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对苯二甲酸TA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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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ZC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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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硅SM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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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铁SF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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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UR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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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FG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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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碱SA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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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PK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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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碱SH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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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纤PF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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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
能源中心 |
原油sc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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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
上期所 |
铜cu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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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au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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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al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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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zn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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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rb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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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ni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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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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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sn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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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ao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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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ag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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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橡胶br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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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
郑商所 |
苹果AP2501 |
2501 |
红枣CJ2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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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甲苯PX2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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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
中金所 |
沪深300股指IO2411 |
2411 |
中证1000股指MO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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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股指HO2411 |
届时以上期权合约将到期,请您密切关注上述期权合约的交易及行权/履约事项,妥善处理到期期权持仓。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针对未平仓的买方期权持仓,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广期所到期日结算时将对行权资金充足的实值期权进行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将被自动放弃。
二、如您持有到期日的商品期权合约,请您主动通过客户端交易软件进行平仓操作、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行权的指令。
三、股指期权合约行权时由中金所按照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进行现金交割。投资者在同一交易编码下的某一期权合约持仓,以净持仓参与行权或者履约。
四、股指期权合约无需通过客户端交易软件提交行权指令。您可通过客户端交易软件进行平仓操作,我司将于到期日当天15:15之前按照客户行权手续费统一向中金所提交行权最低盈利金额。若买方客户在2024年11月15日收市后仍持有沪深300股指IO2411、中证1000股指MO2411以及上证50股指HO2411期权合约的仓位,且合约的实值额大于我司所提交的最低盈利金额时,由交易所自动行权并进行现金交割,其他合约将被放弃。
五、买方期权为实值【实值期权指行权价格小于到期日标的期货结算价的看涨期权或行权价格大于到期日标的期货结算价的看跌期权】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了结,也可以入金参与后续行权或者自行提交放弃申请。选择平仓但挂单尾盘未成交的,请务必于收盘前及时撤单释放持仓,以免对后续的期权操作造成影响;选择行权的,请及时关注标的期货的最新价及结算价的差异,于15:15之前补足行权差额资金,并通过客户端提交行权申请;选择放弃的,请于15:15之前通过客户端提交放弃申请。对于未处置或行权资金不足的到期期权持仓,我司有权在15:15之后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处理。
六、期权合约行权与履约后,将获得相应的期货合约持仓,请您在结算后及时通过结算单查询行权及履约结果,并注意期货头寸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持仓超限风险)。
特此通知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