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规则:2024年11月13日是郑商所TA2412C/P、MA2412C/P、ZC2412C/P、SF2412C/P、SM2412C/P、UR2412C/P、SA2412C/P、PF2412C/P、PK2412C/P、SH2412C/P、FG2412C/P系列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合约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到期日当天,提出行权的期权买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逾期所持期权持仓将被注销。期权卖方如到期被行权指派,须按规定履约。
二、期权买卖双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到期日下一交易日起可进行交易。如持仓数量超过交易所限仓标准,超限部分持仓会被强行平仓,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您做好期权行权的风险防范和准备工作。
大越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