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各期货品种的2412合约临近交割月,交易所对交割月合约的交易和持仓都有严格的规定;合约临近交割月可能出现价格波动剧烈、交易不活跃的情况,为此,特提示您注意风险、及时调整持仓。
根据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相关规定:自然人持仓不能进入交割月。自然人客户相关品种的2412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9日。
中金所的股指期货2412合约实行现金交割,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20日;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国债期货2412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8日。
能源中心的原油期货SC2412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19日;低硫燃料油期货LU2412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2日;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12合约实行现金交割,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30日;阴极铜期货BC2412合约客户持仓在2024年11月29日收盘前需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号胶期货NR2412合约客户持仓在2024年11月29日收盘前需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符合倍数要求的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9日。
上期所的燃料油期货FU2412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2日;其他各品种,自然人可以进入交割月,但上期所对持仓数量有具体要求(橡胶、沥青没有持仓整数倍方面的具体要求):
品种 持仓数量要求
铜、铝、锌、铅、阴极铜 5的整数倍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 30的整数倍
白银、锡、纸浆、合成橡胶 2的整数倍
黄金 3的整数倍
镍 6的整数倍
不锈钢 12的整数倍
20号胶 10的整数倍
氧化铝 15的整数倍
对于您的上期所2412合约持仓,请务必在2024年11月29日收盘前,调整持仓手数,符合倍数要求的自然人客户持仓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9日,且进入交割月后,开平仓都需要以整数倍要求进行委托。(例如:自然人客户2024年11月29日收盘后持有12手cu2412合约,上期所会锁定2手cu2412合约并强平,剩余的10手cu2412持仓可交易到2024年12月9日)
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能源中心会对自然人客户违规持有的交割月持仓进行强平;上期所会对进入交割月的非整数倍合约进行锁定并强平。交易所针对上述违规持仓进行的强平,平仓亏损由客户承担、平仓盈利由交易所没收,并可能面临最高合约价值5%的罚款。
法人客户可以持仓进入交割月,但持仓手数需要调整为交易所要求的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结构,控制风险。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