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修改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修改对照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省略号)含义为该条款未修改的其他内容。)
原条文 |
修改后条文 |
第十七条 …… (四)担保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内容应当包括担保单位与申请人关系以及所占股份、担保单位的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净资产、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情况,加盖双方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 |
第十七条…… (四)担保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内容应当包括担保单位与申请人关系以及所占股份、担保单位的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净资产、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情况,担保单位为国有企业的,还应当说明其担保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盖双方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