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经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
《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经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以上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2022年4月29日广期所发〔2022〕69号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交易所、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境外特殊参与者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条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机构。包括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
境外中介机构是指不直接入场交易,但委托交易所会员或者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经纪机构进行交易结算的境外经纪机构。
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2022年4月29日广期所发〔2022〕69号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员管理,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会员在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业务活动,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批准,有权在交易所从事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会员及其从业人员。
(来源:广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