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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违规案件处理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7-25 15:29:48 作者:雨轩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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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各项规则,自觉维护期货市场秩序。

近期,我所调查审理了7起违规案件,决定对10名违规客户实施纪律处分。

请各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各项规则,自觉维护期货市场秩序。

序号

违规当事人

违规事由

违规合约

纪律处分

1

叶某、张某某

约定交易转移资金

铁矿石豆粕品种的5个期权合约

给予叶某和张某某警告,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的纪律处分。

2

周某

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转移资金

液化石油气PG2210、棕榈油P2211、苯乙烯EB2211、聚氯乙烯V2211和V2212

给予周某警告,暂停开仓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

3

孙某某

自成交影响合约价格

焦煤JM2207、JM2208和焦炭J2208

给予孙某某警告的纪律处分。

4

上海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成交影响合约价格

乙二醇EG2208、液化石油气PG2207、苯乙烯EB2208、聚氯乙烯V2208和聚乙烯L2208

给予上海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警告的纪律处分,并对其管理的5个基金产品账户采取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的纪律处分。

5

南通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自成交影响合约价格

焦炭J2111

给予南通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警告,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的纪律处分。

6

刘民勤、吴佳力

约定交易转移资金

胶合板BB2204和BB2205

给予刘民勤和吴佳力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5个月的纪律处分。

7

李会云、张述文

约定交易转移资金

棕榈油P2207和P2208

给予李会云和张述文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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