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7月19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3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尿素期货23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二、自2023年7月1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情况
表1 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期货合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
菜粕2309合约 |
9% |
8% |
12% |
10% |
尿素2309合约 |
8% |
7% |
10% |
8% |
表2 甲醇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情况
期货品种 |
调整前(元/手) |
调整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
||
交易手续费标准 |
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 |
交易手续费标准 |
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 |
|
甲醇 |
2 |
6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