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30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纯碱期货2309、2310、2311、2312及24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合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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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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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碱2309、2401合约 |
12% |
9% |
12% |
10% |
纯碱2310、2311、2312合约 |
9% |
8% |
12%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