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修订案予以发布。本次修订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修订案
(2024年3月22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
将第十九条修订为:
“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情况,交易所可以给予做市商交易手续费减免、激励等。
交易所根据做市品种运行等情况设置交易手续费减免、激励标准,并与做市商在协议中约定。”
《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修订条款对照表
现行条文 | 修订后条文 |
第十九条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义务履行情况,做市商可以享有交易手续费减收等权利。 | 第十九条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义务履行情况,做市商交易所可以享有给予做市商交易手续费减收免、激励等。 |
交易所根据做市品种运行等情况设置交易手续费减免、激励标准,并与做市商在协议中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