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瓶片期货交易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
品种 |
信息量 |
OTR≤2 |
OTR>2 |
瓶片期货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笔 |
2.5元/笔 |
5元/笔 |
申报费收费公式:
期货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货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按日收取。
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某个期货合约上的申报费=Σ(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该期货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相应费率)
其中,信息量=报单、撤单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定单笔数)-1。
若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某日在某期货合约上有信息量但无成交,则当日在该期货合约上其报单成交比视为大于2。
申报费收取方式:
当日结算时,申报费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根据申报费计算方法合并计算申报费,并按照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下各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的信息量按比例确定相应的申报费。若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隶属于多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则先计算其在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下应付的申报费,最后按最大值原则确定其应付的申报费。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按照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下产生的信息量按比例确定相应的申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