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大豆产业,现公开征集黄大豆1号集团交割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要求:集团交割库总部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净资产不得低于10亿元;分库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二、分库数量、地点及库容要求:集团交割库应能设立3个(含)以上的分库,分库应位于《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基准交割地、增设交割区域及修改地区升贴水的通知》(大商所发【2018】541号)规定的交割区域;分库散粮总库容不得低于5万吨,最低保证库容不得低于2万吨;占地面积不低于5万平的优先考虑。
三、具体申请材料详见《黄大豆1号集团交割库申请材料清单》(大商所网站首页-业务/服务-业务/服务指引-农业品交割业务-交割仓库管理-指定交割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申请业务指引)
四、其他要求及审批流程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仓库资格审核、年审及现场检查工作办法》(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五、集团交割库总部自行办理交割业务的,应当同时满足分库设立的要求条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交易所将综合材料申报、现场情况等择优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