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收到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产品标牌;
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产品标牌的螺纹钢产品可用于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原产品标牌同时停止使用;
三、公告之日前生产的使用原产品标牌的“荣恒”牌螺纹钢可继续生成标准仓单,直至仓单注销;
四、公告之日前生产的使用原产品标牌的“荣恒”牌螺纹钢已生成标准仓单的货物可继续用于交割,直至有效期满为止。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具体产品标牌变更如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