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在交易机制、合约特征、机构安排方面并无二致,但二者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第一,有些金融期货没有真实的标的资产(如股指期货等),而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例如,农产品等;
第二,股价指数期货在交割日以现金清算,利率期货可以通过证券的转让清算,商品期货则可以通过实物所有权的转让进行清算;
第三,金融期货合约到期日都是标准化的,一般有到期日在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几种。商品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根据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第四,金融期货适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货要长,美国政府长期国库券的期货合约有效期限可长达数年;
第五,持有成本不同。将期货合约持有到期满日所需的成本费用即持有成本,包括三项:贮存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各种商品需要仓储存放,需要仓储费用,金融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所需的贮存费用较低,有些如股指则甚至不需要贮存费用。如果金融期货的标的物存放在金融机构,则还有利息,例如,股票的股利、外汇的利息等,有时这些利息会超出存放成本,产生持有收益(即负持有成本);
第六,投机性能不同。由于金融期货市场对外部因素的反应比商品期货更敏感,期货价格的波动更频繁、更大,因而比商品期货具有更强的投机性。
金融期货交易与金融现货交易的区别
金融现货如债券、股票是对某些特别标的物具有产权,而金融期货是金融现货的衍生品。现货交易的发展和完善为金融期货交易打下了基础。同时,金融期货交易也是现货交易的延伸和补充。二者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易目的不同
金融现货买卖属于产权转移,而期货交易则着眼于风险转移和获取合理或超额利润,大部分金融期货交易的目的不在于实际获取现货;
2)价格决定不同
现货交易一般采用一对一谈判决定成交价格,而期货交易必须集中在交易所里以公开拍卖竞价的方式决定成交价格;
3)交易制度不同
主要有:现货可以长期持有,而期货则有期限的限制;期货交易可以买空卖空,而现货只能先买后卖;现货交易是足额交易,而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因而风险较高,另外,期货交易价格波动受每日最大涨跌幅的限制;
4)交易的组织化程度不同
现货交易的地点和时间没有严格规定,期货交易严格限制在交易大厅内进行,现货交易信息分散,透明度低。而期货交易比较集中,信息公开,透明度高;期货交易有严格的交易程序和规则,具有比现货市场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金融期货交易与金融远期合约交易的区别
金融期货交易是在金融远期合约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二者最大的共同点是均采用先成交,后交割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
1)指定交易所
期货与远期交易的第一项差别在于期货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内交易,交易所必须能提供一个特定集中的场地。交易所也必须能规范客户的定单在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下完成。期货合约在交易厅内公开交易,交易所还必须保证让当时的买卖价格能及时并广泛传播出去,使得期货从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优点。而远期市场组织较为松散,没有交易所,也没有集中交易地点,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2)合约标准化
金融期货合约是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合约,对于交易的金融商品的品质、数量及到期日、交易时间、交割等级都有严格而详尽的规定,而远期合约对于交易商品的品质、数量、交割日期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没有固定的规格和标准;
3)保证金与逐日结算
远期合约交易通常不交纳保证金,合约到期后才结算盈亏。期货交易则不同,必须在交易前交纳合约金额的5%~10%为保征金,并由清算公司进行逐日结算,如有盈余,可以支取,如有损失且账面保证金低于维持水平时,必须及时补足,这是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措施;
4)头寸的结束
结束期货头寸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由对冲或反向操作结束原有头寸,即买卖与原头寸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第二,采用现金或现货交割,第三,实行期货转现货交易(EX-change--For--Physicals)。在期货转现货交易中,两位交易人承诺彼此交换现货与以该现货为标的的期货合约。远期交易由于是交易双方依各自的需要而远成的协议,因此,价格、数量、期限均无规格,倘若一方中途违约,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无条件接替承受该权利须在义务,因此,违约一方只有提供额外的优惠条件要求解约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权利义务;
5)交易的参与者
远期合约的参与者大多是专业化生产商、贸易商和金融机构,而期货交易更具有大众意义,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都很高。参与交易的可以是银行、公司、财务机构、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