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套利是指利用相关市场或者相关合约之间的价差变化,在相关市场或者相关合约上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在价差发生有利变化而获利的交易行为。
如果发生利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行为,那么就称为期现套利。如果发生利用期货市场上不同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行为,那么就称为价差交易。
期货套利交易形式
期货市场的套利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跨交割月份套利、跨市场套利及跨商品套利。
1、跨交割月份套利(跨月套利)
投机者在同一市场利用同一种商品不同交割期之间的价格差距的变化,买进某一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另一交割月份的同类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其实质,是利用同一商品期货合约的不同交割月份之间的差价的相对变动来获利。这是最为常用的一种套利形式。比如:如果你注意到 5 月份的大豆和 7 月份的大豆价格差异超出正常的交割、储存费,你应买入 5 月份的大豆合约而卖出 7 月份的大豆合约。过后,当 7 月份大豆合约与 5 月份大豆合约更接近而缩小了两个合约的价格差时,你就能从价格差的变动中获得一笔收益。跨月套利与商品绝对价格无关,而仅与不同交割期之间价差变化趋势有关。
2、跨市场套利(跨市套利)
投机者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货价格的不同,在两个交易所同时买进和卖出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
当同一种商品在两个交易所中的价格差额超出了将商品从一个交易所的交割仓库运送到另一交易所的交割仓库的费用时,可以预计,它们的价格将会缩小并在未来某一时期体现真正的跨市场交割成本。比如说小麦的销售价格,如果芝加哥交易所比堪萨斯城交易所高出许多而超过了运输费用和交割成本,那么就会有现货商买入堪萨斯城交易所的小麦并用船运送到芝加哥交易所去交割。
3、跨商品套利
所谓跨商品套利,是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是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期货价格的差异进行套利,即买进(卖出)某一交割月份某一商品的期货合约,而同时卖出(买入)另一种相同交割月份、另一关联商品的期货合约。
期货套利交易遵循原则:
1、买卖方向对应的原则:即在建立买仓同时建立卖仓,而不能只建买仓,或是只建立卖仓
2、买卖数量相等原则:在建立一定数量的买仓同时要建立同等数量的卖仓,否则,多空数量的不相配就会使头寸裸露(即出现净多头或净空头的现象)而临较大的风险。
3、同时建仓的原则:一般来说,多空头寸的建立,要在同一时间。鉴于期货价格波动的,交易机会稍纵即逝,如不能在某一时刻同时建仓,其价差有可能变得不利于套利,从而失去套利机会
4、同时对冲原则:套利头寸经过一段时间的波动之后达到了一定的所期望的利润目标时,需要通过对冲来结算利润,对冲操作也要同时进行。因为如果对冲不及时,很可能使长时间取得价差利润在顷刻之间消失。
5、合约相关性原则:套利一般要在两个相关性较强的合约间进行,而不是所有的品种(或合约)之间都可以套利。这是因为,只有合约的相关性较强,其价差才会出现回归,亦即差价扩大(或缩小)到一定的程度又会恢复到原有的平衡水平,这样,才有套利的基础,否则,在两个没有相关性的合约上进行的套利,与分别两个不同的合约上进行单向投机没有什么两样。
期货套利交易的作用
1、套利交易有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有效发挥。
尽管具有相同或相关资产的价格走势是基本相同的,但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差别或其他原因,彼此之间还是会有一些独立影响因素,这些因素有可能催生了不正常的价差,使相同或相关资产的价格关系出现紊乱或失真。由于套利者最关注价差变化,当发现不正常的价格关系时,会积极入市套利。价差越大,套利的积极性越高,套利的人也越多。从客观上起到了促使各种价格关系趋于正常的作用,即对市场价格的纠偏作用。这对于市场形成比较公平的价格是非常有益的。
2、套利行为有助于市场流动性的提高。
套利行为的存在增加了期货市场的交易量,提高了期货交易的活跃程度,起到了市场润滑剂和减震器的作用。这对于排除或减弱市场垄断力量,保证交易者的正常进出和套期保值操作的顺利实现都具有很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