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资金就是期货保证金。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期货品种保证金会有不同,交易所可能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在我国,期货保证金按性质与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两大类。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
结算准备金计算公式: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实际可用充抵额度-上一交易日实际可用充抵额度+当日盈亏+当日入金-当日出金-交易手续费+其他资金等。
交易保证金是会员单位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因持有期货合约而实际支付的保证金。它又可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两类。
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
追加保证金是指如果投资者账户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这被称为追加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