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其为期货交易所有效控制与化解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我国期货市场同样采取会员制度。会员组织体制是一种非营利性组织体制,其目的主要在于为会员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服务。
会员交易制度是指只允许会员进行交易的制度,非会员必须委托会员代为交易。一般来说,期货经纪公司大多是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而广大非会员投资者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为交易。
对于会员的结算,不同的会员级别有不同的结算方式,因此一般有以下3种结算会员。
1、交易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进行结算。
2、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
3、特别结算会员:本身不参与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但可以为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
对于这样分类的作用: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保证避免系统性的风险;强化交易所抗风险能力;保证行业稳定发展;引导期货公司做大做强;利于国家金融行业的稳固。
同时这也对市场代销机构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源配置,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以及形成公正、公开的价格信号、回避因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流通费用,稳定产销关系、锁定生产成本、稳定企业经营利润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