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期货市场基本由这几个部分组成:期货监管者、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所、期货经纪商、期货行业自律机构以及期货交易者。
1)期货监管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宏观管理政策,监控市场风险,审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上市品种,任命期货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
我国期货市场形成了由中国证监会、证监局(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共同组成的“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2)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它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期货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交易场所,可以有效监督期货买卖中的不正当行为。
我国境内现有4家期货交易所,其中3家上市的是商品期货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而另1家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是金融期货品种。
3)期货结算所
作用在于为每笔交易进行结算,征缴和维持交易保证金,管理市场帐户和实物交割,报告交易数据等。它是任何一个买方的卖方,也是任何一个卖方的买方,通过严密的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来为所有期货的参与者进行履约担保。
4)期货经纪商
期货交易是采用会员制的,只有交易所的会员才能进场交易,所以许多的非会员投资者只能委托交易所会员才能进行交易。一些会员逐渐成为专门代理客户交易的经纪公司,这种经纪公司可以直接进场交易,可以更快地执行客户的指令。还有一种经纪商是在客户和会员之间的经纪公司,但是这种经纪公司需要再次或多次委托,才能进入期货交易所。
期货经纪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其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期货公司是交易者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桥梁。
5)期货行业自律机构
期货行业协会是依法成立的期货行业自律性组织,其会员由期货行业的从业机构和个人组成,是保障期货投资者利益、协调行业机构利益的重要工具,是联系期货经营机构和政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对期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管理的得力助手,是“政府一协会一交易所”三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期货行业协会从保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促进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及维护行业长远利益的目标出发,对全体会员及其市场交易行为实施管理。
6)期货交易者
期货投资者是通过期货基金公司进行期货交易的单位或个人。期货投资者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行为能力,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被限制的人,是不得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
期货市场的投资者包括三种,分别是投机者,套期保值结构和套利交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