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金制度
二、限仓制度
三、结算制度
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在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四、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日内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棉花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交易日)出现单边市的,D1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在原交易保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50%;D2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在原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扩大50%。
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D3交易日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和D3交易日维持提高后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维持提高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D4交易日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D4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
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五、强行平仓制度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有权进行强行平仓:
1. 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
2. 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3. 进入交割月份的自然人持仓;
4. 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5.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6.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