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活动主要转移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应该大致遵循交易方向相反、商品种类相同、商品数量相等、月份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1)交易方向相反原则
投资者在实施套期保值操作时,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买卖方向必须相反。由于同种或相近的商品在两个市场上的价格走势方向一致,因此必然会在一个市场盈利而在另外一个市场上亏损,盈亏相抵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2)商品种类相同原则
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与要进行套期保值的现货品种相同或尽可能相近;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两者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价格走势的一致性。
3)商品数量相等原则
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的期货品种其合约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必须与现货市场上要保值的商品数量相当,才能使一个市场上的盈利(亏损)与另一市场的亏损(盈利)相等或接近。
4)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
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与现货市场的拟交易时间尽可能一致或接近。
套期保值的基本操作方法是,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物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
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盈亏时,可由期货交易上的盈亏得到抵消或弥补。从而在期货与现货之间、近期和远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交叉套期保值是指如果不存在与被套期保值的商品或资产相同的期货合约,企业可以选择其他的相关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选择的期货合约头寸的价值变动与实际的、预期的现货头寸的价值变动大体上相当。
当企业在现货市场的头寸已经了结或者现货交易已经实现,企业应该将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进行平仓,或者通过到期交割的方式同时将现货头寸和期货头寸进行了结。
企业在建立了专业的套期保值团队后,必须制定完善的内控管理流程和制度,主要是针对资金管理、期货交易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