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金制度
其余特殊情况保证金水平参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实施。
2.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按单边计算的、可以持有的PTA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量。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标准。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标准。
注意:经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持仓不受此限制。
3.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的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PTA期货合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4%。
4.质量检验制度
PTA期货交割品的质量检验由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负责,检验后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该批PTA注册仓单的依据。注意:生产日期超过90天的境内生产的PTA和自境外发运之日起超过60天的进口PTA,仓库不得接收入库。
5.实物交割制度
期货实物交割在交割月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完成,分别称为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第三交割日,可以适用的流程包括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滚动交割是指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由卖方提出交割申请,并由交易所组织配对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交割。集中交割是指在合约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组织所有未平仓合约持有者进行的交割。
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多空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变期货部位为现货部位的交易。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标准仓单期转现根据标准仓单类型分为完税标准仓单期转现和保税标准仓单期转现。《郑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对保税期转现具体流程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6.PTA交割各种费用收费标准
7.其他制度
PTA期货还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