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
胶合板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新开仓交易保证金按前一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收取。交易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涨跌停板制度
胶合板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
交易所可以根据期货公司会员的相关情况调整其持仓限额比例,办法另行公布。
胶合板期货交割有关规定及流程
(一)交割基本规定
1、胶合板期货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2、客户的实物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3、个人客户不允许交割。
4、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履约,同一客户号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视为自动平仓,不予办理交割,平仓价按交割结算价计算。交易所按“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