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易所公布的合约内容及交易细则、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是1元/吨,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易月份为1-12月份,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交易代码为PP。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交割单位为5吨/手。
在保证金体系设计上,聚丙烯临近交割月保证金水平设两个梯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率为合约价值的10%;交割月份的合约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0%。
在持仓管理上,双边持仓总量小于等于100万手时,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大于100万手时,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7%。
期货公司持仓限额基数设定为20万手(单边持仓),持仓限额比例设定为25%;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一般月份持仓限额均为20000手(超过持仓限额基数后为单边持仓的10%),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期间非期货公司会员与客户限额均为5000手,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均为2500手。
根据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境内生产的聚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聚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
聚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其他风控制度
聚丙烯期货合约适用于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制度、异常情况处理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常规风控制度,交易所将力求全方位、多维度防范及控制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