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交易的了结(即平仓)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对冲平仓和实物交割。
其中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同时也是促使商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
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虽然最终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这极少量的实物交割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起来,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实物交割可分为卖方交割、双方交割两种。
1、所谓双方交割,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都可以提出交割申请的交割方式,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都是采用这种方式。
2、所谓卖方交割,是指只有卖方才有权利提出交割申请的交割方式,而买方无权主动提出交割,郑州商品交易所就是采用这种方式。
由于期货交易不是以现货买卖为目的,而是以买卖合约赚取差价来达到保值的目的,因此,实际上在期货交易中真正进行实物交割的合约并不多。
当由于过分投机,发生期货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时,交易者就会在期货、现货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交易。当期货价格过高而现货价格过低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上买进商品。
这样,现货需求增多,现货价格上升,期货合约供给增多,期货价格下降,期现价差缩小;当期货价格过低而现货价格过高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卖出商品。这样,期货需求增多,期货价格上升,现货供给增多,现货价格下降,使期货现价差趋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