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委托期货公司下单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1、书面委托
投资者到期货经纪公司亲自填写交易委托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交易终端下达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2、电话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交易员执行客户交易指令。采取这种方式委托的话,期货经纪公司须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
3、网上委托
投资者使用期货经纪公司配置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进入网上交易系统后,客户需输入自己的资产账号与密码,经确认后即可逬行交易。交易指令通过网络传到期货经纪公司后,通过专线传到交易所主机进行撮合成交。
投资者对期货公司下达委托指令后进行确认,然后期货公司会将投资者的委托指令传到交易所主机系统,然后系统会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的意思是: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意思是:对于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在撮合成交完成以后,期货经纪公司会给投资者回报交易所给出的成交价格。
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是保证交易公幵、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计算机化的交易为该原则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对于委托下单的内容,主要包括确定期货的品种,确定是开仓还是平仓,交易的手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