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风险是当合约交割时,交易一方无法按照合约履行义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在期货市场中,交易者可以在合约到期前对冲平仓,如果不能及时完成对冲操作,就要承担交割责任,即凑足足够的资金或者实物货源进行交割。对投资者来说,如果不选择交割,那么在临近交割期时不应再持有相应的合约,以避免陷入被“逼仓”的闲境。
交割是期货市场风险集中的主要环节,造成交割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与期货市场相连接的现货市场。
在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两者之间是传递关系,期货经纪公司只是代理交易而不代替交割,仅仅提供相关服务,交易所则负责交割的管理,交割风险完全集中于交易所。以往交易所通过在期货合约交易的末期大幅度提高保证金比例来保证交割的顺利完成。
但是,交割风险的监控和规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对交割理论的研究来解决,交易所要加强交割制度的规范、交割方式的创新。例如在合约设计时要考虑我国现货市场的现状,针对农产品标准化水平较低的状况,制定科学的交割物等级和升贴水设计,既要考虑不同交割物之间的升贴水,也要考虑不同交割地点之间的升贴水。
我国期货交易所没有专门的设计人员,在设计合约时工作人员对现货市场了解太少,大多采用定性或者简单的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分析确定升贴水额度。如果升贴水制度设计不合理,就会酝酿交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