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期货交易规则:
一、保证金
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大豆期货合约的买卖。
二、涨跌幅限制
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主要是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
不过,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交易继续进行,只是价格不变而已。
三、限仓
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不允许超量持仓。
四、大户报告制度
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申报的内容包括客户的开户情况、交易情况、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等,便于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大户的交易风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