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如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
股指期货合约规则:
1、合约标的物:沪深300指数;
2、合约乘数:每点300元;
3、报价单位:指数点;
4、最小变动价位:0.2点;
5、合约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6、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 15:15;
7、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8、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9、最低交易保证金:股指期货合约价值的8%;
10、最后交易日: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假日顺延;
11、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
12、交割方式:现金交割;
13、交易代码:IF;
14、上市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