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糖期货交割标准:
第二十二条 白糖期货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及本细则规定。
第二十三条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白砂糖》(GB/T 317—2018,以下简称《白糖国标》)规定的一级白糖。
第二十四条 替代交割品及升贴水:
(一)符合《白糖国标》的一级和二级(色值小于或者等于170IU)的进口白糖(含进口原糖加工而成的白糖)可以参与白糖期货交割;
(二)色值小于或者等于170IU,其他指标符合《白糖国标》的二级白糖,可以在本制糖年度的9月合约和该制糖年度结束后的当年11月合约替代交割,贴水标准为50元/吨。
第二十五条 N制糖年度生产的白糖,只能交割到N制糖年度结束后的当年11月份。从当年9月合约交割起(包括9月合约交割),每交割月增加贴水20元/吨,即9月贴水20元/吨,11月贴水40元/吨,贴水随货款一并结算。
第二十六条 白糖包装应当符合《白糖国标》规定。
进口白糖的标志、标签,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厂商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其他内容不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