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交割方式是实物交割,基准交割标准品是符合国标GB1499.2-2007中的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Φ16mm、Φ18mm、Φ20mm、Φ22mm、 Φ25mm螺纹钢。
螺纹钢期货是以螺纹钢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在我国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单位为10吨/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二个工作日,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月份为1-12月。
我国是螺纹钢生产大国,由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螺纹钢基本上用于满足内需,其出口数量并不多。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螺纹钢年产量都是保持以16.6%以上的速度增长
我国的商品期货分为有三日交割法和五日交割法,螺纹钢期货是属于五日交割。具体操作如下: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方交标准仓单。訪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