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割结算价分为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两种情况。
滚动交割配对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滚动交割是指在期货交易进入交割月后,持有交割月合约及标准仓单的卖方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提出交割申请,并按交易所规定程序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是指交割配对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后集中进行的交割模式,是仓库交割方式的一种。在最后交割日,买卖双方实行一次性交割,仓单与货款同时划转,交割价格按交割月份所有交易日结算价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
每个交易所采取的交割方式不同,交割价格算法也不一样。期货交割结算价按下列分类进行计算:
1、大连商品交易所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结算价;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2、上海期货交易所采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但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燃料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
3、郑州商品交易所采取集中交割方式,指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也可采取滚动交割方式,期货价格均为配对日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