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违约是指没有按交易所的规定完成交割,该违约分为买方违约和卖方违约两种情况。对买方而言,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交割期限内末解付货款或解付不足;对卖方而言,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交割期限内未交付有效标准仓单及相应的票据。
交割违约的认定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交割违约:
1、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交付有效标准仓单的;
2、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解付货款的或解付不足的;
3、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若在期货合约实物交割中发生违约行为,交易所应先代为履约。交易所可采用征购和竞卖的方式处理违约事宜,违约会员应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交易所对违约会员还可处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处罚。
造成交割违约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合同约定不清
有时候因合同缺乏必要的约定而造成纠纷和交割违约,如合同对于质量标准、交付方式、付款方式等没做足够的约定,在交割期间出现矛盾和争议。
2、商品质量问题
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导致买卖双方无法达成交易,造成交割违约。
3、支付问题
买卖双方在交割期中,会因为资金支付不及时或者支付方式问题产生纠纷而无法达成交易。
4、不可抗力
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外在因素,给交割带来不利影响。
5、恶意炒作
某些人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通过恶意炒作、操纵市场等手段导致交割违约,对于这一种情况,相关部门会严格打击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