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规定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的日期,是为了更方便投资者,并有利于风险控制和市场管理。棉花期货最后交易日、交割日分别为交割月份的第10个和第12个交易日。
棉花是严格按国标打包交易的,在检验中,交易者无法确切了解包内商品的质量,容易出现质量纠纷,针对这一特点,对棉花实行集中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在交易所指定的内地交割仓库进行,主要方式是就仓交割,也可选用期货转现货方式,可在任何地点交割。
棉花期货在交割时,需注意什么?
1、个人投资者的实物交割应当委托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2、交付或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资者不允许交割;投资者持仓量不是交割单位整数倍部分的持仓不允许交割。
3、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会员应当将不允许交割的投资者在交割月份的持仓予以平仓。
4、最后交易日结束后仍未平仓的,交易所对持仓量不是交割单位整数倍的投资者及不能交纳或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资者处以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13%的违约金,违约金支付给对方,终止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