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期货在最后交易日结束后仍未平仓的,交易所对持仓量不是交割单位整数倍的投资者及不能交纳或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资者处以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以下同)13%的违约金,违约金支付给对方,终止交割;买卖双方均属上述情况的,交易所按本条规定比例金额对双方进行处罚,终止交割。
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会员应当将不允许交割的投资者在交割月份的持仓予以平仓。
最后交易日(即配对日)闭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投资者所持有的该交割月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由计算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当日结算价计算。
其他未平仓合约,一律视为交割合约,由计算机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原则予以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