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纱期货的交割单位为20吨,同一交割单位内的交割商品应满足同一生产厂家及同一生产批次要求。
棉纱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棉纱期货采用实物交割,并且根据棉纱现货流通特点,棉纱期货实行“厂库+仓库”交割。棉纱厂库最迟应在合约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下午3时前提交仓单注册申请,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供交易所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现金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支付保证方式。
棉纱期货交割流程:
最后交易日之前的配对原则:
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持有交割月合约、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可在每个交易日下午2时30分之前,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出交割申请。卖方提出标准仓单交割申请时,应提交相应的标准仓单信息。
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买方会员响应的,即视为确认,买卖双方均不得撤销。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的,卖方会员可于申请当日下午2时30分之前撤销交割申请;没有撤销的,由计算机系统判为作废。
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认结果进行配对。
棉纱期货最后交易日的配对原则:
当日下午,不再进行交易。闭市后,同一会员同一交易编码客户所持有的该交割月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由计算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当日结算价计算。其他未平仓合约,一律视为交割合约。
当日下午1时30分之前,卖方应主动公布用于交割的仓单信息,未主动公布的,交易所于下午1时30分公布卖方相应品种所有有效标准仓单信息供买方挑选;买方挑选卖方标准仓单的总数量不超过卖方该合约的持仓量。
当日下午1时30分到2时30分,买方根据卖方提交的仓单信息,自主选择并确认。
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认结果进行配对;其他仍未配对的持仓,由计算机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原则予以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