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结算方式方式有三种:对冲平仓、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一、对冲平仓
对冲平仓是期货交易最主要的了结方式,期货交易上的绝大多数合约都是通过这一方式进行了结的。
对冲平仓的计算公式为:
盈利=(卖出价-买入价)*合约张数*合约单位-手续费
亏损=(买入价-卖出价)*合约张数*合约单位-手续费
二、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
由于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实物交割,这一做法确保了期货价格真实地反映出所交易商品实际现货价格,为套期保值者参与期货交易提供了可能。
结算方式:卖方将货物提单和销售发票通过交易所结算部门或结算公司交给买方,同时收取全部货款。
三、现金结算
现金结算是转账结算的对称。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行为,是货币结算的形式之一。只有少量的期货合约到期时采取现金清算,如外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股指期货。
期货结算是指交易所结算机构或结算公司对会员和对客户的交易盈亏进行计算,计算的结果作为收取交易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的依据。
因此结算是指对期货交易市场的各个环节进行的清算,既包括了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同时也包含会员经纪公司对其代理客户进行的交易盈亏的计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记入客户的保证金帐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