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纱期货交割过程进行两次检验。分别是在棉纱期货入库和出库的时候。
具体流程如下:
1、入库检验:入库棉纱的采样、制样、质检由质检机构负责,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仓库应予协助,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自完成采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仓库。棉纱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异常情况的,交割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
2、出库检验:棉纱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 《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提货人对棉纱异性纤维含量保留申请复检权利的,可进行留样,厂库应在提货人监督下在货物装运到买方运输工具前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共同封样。样品一式两份,一份由货主保存,一份由厂库保存,厂库应将样品保留至发货后 30 个日历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