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标准仓单交割须办交割预报。办理后交易所会按“择优分配、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指定交割仓库。注意:除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未办理交割预报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必须按10元/吨向交易所缴纳交割预报定金。例如: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玉米淀粉都是按10元/吨来进行办理的。
交割预报自办理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30天,如果超过30天没有交割的话交易所会对未执行部分的预报定金进行罚没。注意:货主如未按交易所安排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必须到交易所重新办理交割预报。并且该批商品必须倒运到交易所新安排的指定交割仓库进行交割,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出现的后果由货主承担。
厂库交割不需要办理交割预报,而且已经交割过的商品如在原指定交割仓库进行交割,不需办理交割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