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油期货交割品入库检验单位有四种。豆油交割品入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该要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来对入库的豆油进行检验,检验时应当以一个油池、一个油罐、一个车槽为一个检验单位。同时,豆油期货交割品的收发重量应该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汽运以地磅计量为准,火车运输以火车罐打尺计量为准,船运以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
豆油期货交割品货主对厂库出库商品质量有异议怎么办?
豆油期货交割品货主对厂库出库商品质量有异议的,首先要与厂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货主应当在发货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
交易所委托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并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复检申请应当说明仓库名称和需要复检的商品储罐号、数量、质量指标等,留存联系方式,并加盖货主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提出申请的,视为货主对出库商品质量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