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可以使用豆油期货标准仓单对外提供担保。但需要先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权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权登记手续,就不可以使用标准仓单对外提供担保。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规定,会员或者客户使用标准仓单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权登记手续。未经交易所登记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会员或者客户在开通质权行使通道的银行发生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经交易所批准,可以在该银行的质权行使通道下进行货款划转和标准仓单交付;银行行使质权时,可以通过标准仓单转让或者其他约定的方式处置已质押的标准仓单。银行在货款划转、标准仓单交付以及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流转中的权利义务,比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会员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