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集合竞价有以下规则:
1、时间规定
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投资者对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
无夜盘的品种的集合竞价时间是8:55-8:59;有夜盘品种的集合竞价时间是20:55-20:59,日盘不再进行集合竞价。
2、价格规定
集合竞价期间,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价格限制分别为合约涨停价和跌停价,买卖一方价格必须在价格限制之内。
3、委托规定
参与期货集合竞价的投资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提交委托单,委托单包括买入点数、卖出点数、买入数量、卖出数量等信息。期货交易所要求委托单必须严格符合期货交易规则。
4、撮合规定
期货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确定原则为价格成交能够得到大的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竞合竞价产生的价格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数量已经卖出申报数量的多少,按照少的一方申报数量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