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双向持仓豆一期货最后交易日结算时平仓。个人客户不允许交割,其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份。交割增值税发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至第十个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黄大豆1号合约标准仓单的生成流程:
1、卖方发货前,向交易所提出交割预报,并交纳10元/吨的交割定金,交割定金在相应商品按要求到货后,予以返还。
2、卖方按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发货,仓库按规定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仓库办理《注册仓单申请表》。
3、交易所核查无误后,由交易所注册标准仓单,并签发《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4、所有的大豆标准仓单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必须进行注销。
5、准仓单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质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