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一期货合约的交割定金按10元/吨收取。卖方发货前,向交易所提出交割预报,然后交纳交割定金,交割定金在相应商品按要求到货后,会直接返还。
豆一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至第十个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交割配对按“最少配对数”的原则由计算机进行交割配对。
还要注意:
1、个人客户不允许交割,持仓不能进入交割月份;
2、客户双向持仓在最后交易日结算时对冲平仓;
3、交割增值税发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未按规定提交增值税发票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