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大豆参与豆二期货交割需要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且海关会在进口大豆入境阶段实施检验检疫。这是因为进口大豆作为初级农产品,不可避免地会携带各种杂草籽等检疫性有害生物。所以,海关会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进口粮食进入满足防疫条件的指定加工厂定点加工处理。
海关会根据检出有害生物的危害性、扩散性及检疫处理方式等,判定是否可以参与期货交割。
进口大豆在哪些情况下无法参与交割?
进口大豆出现以下情况,均无法参与豆二期货的交割:
1、这一批进口大豆未列入海关总署进境准入名单,或者无法提供输出粮食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的,均不可以参与豆二期货交割;
2、这一批进口大豆质检之后,其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且无法改变用途或者无有效处理方法的,均无法参于豆二期货交割;
3、这一批进口大豆在质检之后,检出转基因成分,无《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或者与证书不符,均不可以参与豆二期货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