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交割进口大豆需要提交检疫证明。卖方会员应当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提交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若卖方会员未提交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买方会员不得申请注销仓库标准仓单。如果豆二期货交割时按时提交检验证明,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并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并且还会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并自标准仓单提交日(含当日)起至相应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提交日(含当日)止,按2元/吨•天的标准向卖方会员收取滞纳金,补偿给买方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