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的风险成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价格波动、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交易者的非理性投机和市场机制是否健全。
1、价格波动
股指期货市场特有的运行机制可能导致价格频繁乃至异常波动,从而产生较大风险。
2、杠杆效应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只需支付期货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通常为5%~10%)即可进行交易。这种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既吸引了众多投机者的加入,也放大了本来就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
3、非理性投机
在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投机者受利益驱使,极易利用自身的实力、地位等优势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活动。这种行为既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扭曲了价格,影响了发现价格功能的实现,还会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其他交易者的正当利益。
4、市场机制不健全
股指期货市场在运作中由于管理法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交割风险等。在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这种不健全的机制会产生相应风险,并可能导致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间套利有效性的下降,导致股指期货功能难以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