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铜期货可以进行集中交割。
沪铜期货到期集中交割是指,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客户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铜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每个合约月份的15号,遇节假日延顺到下一个交易日。
注意,交割应当在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沪铜期货的交割标准是怎样的?
1、每一交割单位阴极铜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每捆重量不超过4吨。
2、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应当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3、符合1号标准铜(Cu-CATH-2)的各项规定,其中主成分铜加银含量不小于99.95%。可用于交割的阴极铜应为块状,每块重量不小于15公斤,中心部位的厚度不小于5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