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给出的合约细则可知,铝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期货实物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
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标准仓单的交换。
铝期货的实物交割具体可分为现货交割和指定交割:
1、现货交割
指的是交割日当天,交割方按照合约规定的铝的质量标准、交割数量和交割地点将标的物交割给持仓方,并由持仓方支付相应的货款;
2、指定交割
指的是指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通过协商确定交割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交割条件,按照协商的交割条件完成实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