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期货交割要求如下:
一、LLDPE期货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二、个人客户不允许交割;
三、客户的实物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四、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履约交易所按“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同一客户号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视为自动平仓,不予办理交割。
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分别设在上海市、宁波市、天津市、潍坊市和广州市等地,交易所可视情况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聚乙烯期货合约规则
交易品种: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交易单位:5吨/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月份:1,2,3,4,5,6,7,8,9,10,11,12月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
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L
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