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期货的限仓数量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一般月份时,铝期货的总持仓量≥12万手,经济会员的持仓数量为总持仓量的15%、非经济会员限仓数量为总持仓量的10%、客户的持仓数量为总持仓量的5%。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经济会员的持仓数量为8000手、非经济会员限仓数量为1200手、客户的持仓数量为800手。铝期货在进入交割月份之后,经济会员的持仓数量为3000手、非经济会员限仓数量为500手、客户的持仓数量为300手。
铝期货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铝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也是为了使合约期满日的实物交割数量不至于过大,防范交割违约风险。